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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城市管理体制将有重大改革

各街道一律不得经商办事处干部财政负担
1998-12-07 来源:生活时报  我有话说

据新华社北京12月6日电记者从日前结束的北京市城市管理工作会议上获悉,为全面提高北京城市管理水平,北京市将进行一系列城市管理体制重大改革。

此项改革的核心内容为:实行城市管理重心下移,确立街道在城市管理中的基础地位;街道办事处对辖区管理负总责,政府赋予其充分管理权和给予相应管理经费,以期从根本上加强城市管理。

与此相应的改革措施还包括,政府对城市的综合管理权适当由市一级向区、街两级下移;职能部门的专业管理权也相应由市、区级向基层站所下移。街道办事处对区政府专业管理部门的派出机构实行不同程度的领导和监督,对城市管理监察分队拥有指挥权。居委会组织机构也进行相应改革,分设议事层和执行层。执行层由街道下派或招聘的3至5名专职干部组成,纳入事业编制。

北京市委、市政府强调,近年来,北京城市环境状况不理想,脏、乱、差现象十分突出;违法建筑屡禁不止;外来人口管理不到位;社区服务水平不能满足广大居民安居乐业的要求;市民要求加强地区市容环境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呼声很高。北京城市管理在取得很大进展的同时,仍然与首都的地位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不相适应。因此无论从首都城市性质、功能和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目标看,还是从首都改革开放新形势要求和北京城市管理实际情况出发,全面提高北京城市管理水平势在必行。

据了解,北京市将用明年一年的时间理顺街道一级管理体制,再用两年左右时间结合政府机构改革,理顺市、区关系,初步起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城市管理新体制。

为保证街道办事处把主要精力真正用在城市管理和为社会服务上,北京市要求各街道今后一律不得经商,现有街道自办企业一律同街道脱钩,从明年1月1日起,北京市所有街道办事处干部工资全部改由财政负担。北京市将从市、区机关中选拔一批有大学学历,素质较高的年轻优秀干部充实街道一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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